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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第1季食品、藥品、化粧品及醫療器材違規廣告查處成果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科

 近年來電子商務興盛,國人宅經濟消費增加,網路違規案件攀升,嘉義市政府衛生局114年第1季針對轄內食品、藥品、化粧品及醫療器材違規廣告查處共計37件,裁處金額共計769萬8,000元,其中31件違規產品廣告以網路平台為主,佔比高達83.8%。

    統計嘉義市114年1至3月食品廣告違規案件有12件,以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廣告內容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8件居多。藥品、化粧品及醫療器材廣告違規案件有25件,其中16件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居多,違規情節包括:無照醫材商及化粧品虛偽或誇大之情事等。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籲請業者「廣告拒誇大 醫療效能勿再提」,刊播食品及化粧品廣告前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藥商及醫療器材商刊播藥品、醫療器材廣告前,應向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核准刊播期間不得擅自變更原核准事項;另外,一般商品廣告不得為醫療效能之宣傳。同時提醒民眾購買前請「停、看、聽」,「停」:冷靜想想是否確實有需要、對健康是否有幫助;「看」:閱讀產品包裝標示上之相關資訊;「聽」:請教醫師、藥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的建議。如有疑慮可利用「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 https://consumer.fda.gov.tw/index.aspx查詢,以免花冤枉錢又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