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新增多起境外移入病例,又傳出日籍女學生、泰籍移工自台灣出境後確診,以及在台比利時工程師感染源未明案例,造成近日民眾反映多起餐飲業工作人員未落實佩戴口罩衛生及防疫疑慮。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稽查人員針對餐飲業稽查不打烊,除了平時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不定時隨機出擊及執行專案稽查外,亦持續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樂活防疫‧安心飲食」活動,加強輔導本市餐飲業者於營業時,務必要求可能接觸食物工作人員配戴上口罩,並養成勤洗手等衛生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累計疫情期間,已完成887家次餐飲旅宿業、自助餐業、排隊名店、夜市及傳統市場、雞肉飯業及烘焙業等各類食品業者輔導稽查,有84家限期改善部分衛生缺失,經複查後雖已改善,但仍列入加強追蹤對象,以確保民眾飲食衛生。
109年8月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出入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如醫療院所、人口密集機構、大眾運輸場站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車廂、賣場或市集、教育學習場所、休閒娛樂場所、宗教場所及大型活動時,請佩戴口罩,並養成勤洗手、咳嗽禮節等衛生習慣,以降低感染風險,保護自己與他人。
嘉義市政府為配合中央新冠肺炎防疫政策,已於109年5月6日公告「嘉義市食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要求食品業者在營業場所之工作人員,即日起於營業時應「全程配戴口罩」(如:布口罩、紙質口罩、活性碳口罩、海棉口罩等),而經勸(輔)導後仍不遵守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籲請本市餐飲業者勿心存僥倖,仍應依中央防疫新生活政策,在後疫情期間持續配合落實自主衛生管理及營業時配戴上口罩,以保障民眾飲食衛生安全。而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相關問題或發現餐飲業接觸食物未配戴口罩之情形,可直接撥打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5-2338067洽詢或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