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為國人日常烹調常用之調味品,為加強醬油產品之衛生安全,維護市民健康,嘉義市政府衛生局自今(112)年6月份起針對轄區醬油製造業者執行稽查及抽驗,以確保市售醬油產品之安全與衛生。
本次查核重點為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並針對業者製造之醬油標示是否符合衛生福利部訂定之「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進行稽查。經查本市醬油製造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有部份衛生缺失,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並經複查符合規定;另外,本次抽驗醬油製品依類型分別檢驗防腐劑及甜味劑、總氮量及果糖酸、3-單氯丙二醇等項目,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並落實自主管理,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如經查獲醬油產品標示違反食安法第22條或第28條相關規定者,可依同法第47條及第45條分別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