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市民健康,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113年3月至7月分別執行完成「113年水產煉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及「113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有2家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有衛生缺失,依法責令業者限期改善,經複查後均已改善符合規定;抽驗相關原物料及成品,檢驗結果亦均符合相關規定。
為確保水產煉製品符合安全衛生要求,衛生局針對水產煉製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與抽驗,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原料合法性、保存來源文件、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並執行成品、半成品與原料抽驗。
此外,醃漬蔬菜可增添菜餚的風味與口感,經常出現於國人的餐桌上,故從原料來源至製造加工過程應加強管理,才能確保民眾食用醃漬蔬菜的衛生安全。此次,衛生局針對醃漬蔬菜製造業者進行稽查與抽驗,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產品責任險及產品標示等進行稽查外,同時亦加強查核業者製程及食品添加物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加強製程、環境及個人衛生等自主管理,維護消費者權益。如經查獲GHP或HACCP缺失且複查不合格,則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