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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雄市「九龍齋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逾期原料及改標產品有效日期事件,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稽查轄內下游業者146件相關產品全數預防性下架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科

      日前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九龍齋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逾期原料及蜜餞、酸梅湯等產品有效日期改標,高雄地檢查獲逾期產品並封存產品及原料共計35件品項;其產品下游業者涉及嘉義市,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113年12月17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報第一時間,立刻緊急通知轄內各通路販賣業者全數預防性下架有關「九龍齋食品有限公司」任何商品,並啟動市售端查核,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本市下游業者清冊之量販店、藥局、食品行及超商等通路至現場門市查核,計稽查18家業者,預防性下架146件相關產品並辦理退貨,後續將持續追蹤稽查,以確保市民食品安全。若民眾有購買到相關產品,可逕洽原購買店家進行辦理退貨事宜。

      衛生局說明,若業者儲存或將過期品重新標示,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店家,涉違反刑事詐欺行為,以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勿存有不法或僥倖,如經查獲違規將依法嚴處;另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看清有效日期,如有來源或標示不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疑義,可電洽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5-2338267,共同為嘉義市把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