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12年9月輿情關注進口雞蛋議題,嘉義市政府衛生局今(113)年持續執行「市售雞蛋查核專案」,加強守護市民健康,稽查轄內大賣場、連鎖超商、傳統雜貨店及雞蛋行等架上販售之生鮮雞蛋,共查核24家次業者、計321件雞蛋標示,未發現有販售或使用有疑慮雞蛋,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另針對市售生鮮雞蛋抽驗動物用藥、農藥殘留及重金屬項目,計30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亦將持續加強把關市售雞蛋的食用安全。
本次市售雞蛋稽查專案除查核產品標示及進貨證明外,另加強檢查生鮮蛋品外殼有無完整、破裂、污垢黏附等,以及雞蛋本身有無變質、腐敗發霉及異味等,以確保蛋品消費安全。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有效日期,應依據實際製造日期起算或原食品材料之有效日期進行標示,不得擅自更改日期,如有標示不實,屬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則須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之。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建議選購有中文標示的洗選蛋,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疑義,可電洽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5-2338267,共同為嘉義市把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