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111年公告開放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食品進口,為確保民眾食品安全,嘉義市政府衛生局113年持續針對轄內各大型量販店、賣場、超市、超商及進口食品專賣店等通路販售之日本包裝食品及散裝食品,進行產地標示查核,加強查核是否依相關規範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衛生局今(113)年共稽查40家食品業者、453件日本食品標示,結果均合格;另會同政風處人員針對轄內店家加強抽驗日本產的水產品、茶及沖泡式飲品類、生鮮蔬果植物類、乳製品、糖果餅乾等食品,總計抽36件,檢驗放射性核種(碘-131、銫-134、銫-137),結果均合格。
衛生福利部於111年2月21日公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日本進口之完整包裝食品,應依其原文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進口商於銷售前應以繁體中文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通路商於上架時應自主清查上架產品之適法性及確認產品以繁體中文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之正確性;而日本輸入散裝食品應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載明生產國別(原產地),以插、立牌、標籤等方式,以繁體中文揭露產地資訊至都、道、府、縣,以維護民眾權益,並使其能安心選購。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販售業者針對日本食品應落實產地標示,並檢視原產地是否標示至「都、道、府、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違規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第2項及第56條規定,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另,提醒民眾購買前應檢視外包裝有無中文標示(如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地址、電話、都道府縣資訊、有效期限等),勿購買標示不清或來路不明的食品,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疑義,可電洽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5-2338267,共同為嘉義市把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