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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輸入業者須知(必看)身為食品輸入業者,您必須要知道的幾件事(包含輸入業即時資訊及相關法規)2022-06-30
預告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草案2024-09-13
8月22日、9月9日及9月23 日辦理「食品輸入業者座談會(線上會議)」2024-08-09
8月27日、9月5日、9月20日 及10月3日辦理「食品輸入業者教育訓練(線上會議)」2024-08-09
公告「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經通關查驗檢出蘇丹色素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款規定,應由輸入者辦理銷毀」2024-03-26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八日生效2024-03-11
「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及「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業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27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1780號及衛授食字第1121301781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生效2023-07-31
「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業經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1370號令修正發布2023-06-16
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管理電子化線上申辦平台函文2023-01-19
「輸入禽畜動物肉類產品應檢附輸出國官方證明文件」,業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1日以FDA食字第1111301376號令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2022-07-13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作業要點」第六點食品及相關產品開驗數及抽樣數量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以FDA北字第111200188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1年6月2日生效2022-05-12
「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及「104年4月15日FDA食字第1041300613號公告訂定『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105年5月10日FDA食字第1051301384號公告修正『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業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分別以FDA食字第1111300360號令訂定發布及FDA食字第1111300365號令廢止,並自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生效2022-02-22
「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及「公告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業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分別以衛授食字第1111300354號公告訂定發布及衛授食字第1111300359號公告廢止2022-02-22
『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訂 定草案公告,及『公告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 暫停受理輸入報驗』廢止預告2022-02-08
輸入乳製品供食品用途應檢附輸出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以FDA食字第1081302504號令訂定發布2020-02-13
「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公告預告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以衛授食字第1081302491號公告預告2019-12-11
「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以衛授食字第1081302564號令修正發布2019-09-26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作業要點」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以FDA北字第1082000196號令修正發布2019-09-26
「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修正草案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以衛授食字第1081302491號公告預告2019-09-10
「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於中華民國108年7月12日以衛授食字第1081301626號公告修正2019-07-15